1、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
2、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
3、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还须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还须提交代办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国务院台办批准有权出具赴台批件的省级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台的意见。
5、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通行证损坏申请换发的,还要提交损坏说明书。
现场办理流程详细:
1、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
2、窗口前台提交申请材料,交由民警受理,接受民警有关询问,采集现场人像;
3、申请人在收到《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时,请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4、根据《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缴费通知单》交费;
5、材料内部流转审批;
6、上传省厅制证办结;
信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信阳市公安局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咨询电话:0376-6520520
投诉电话:0376-6520522
节假日值班电话:188376526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下午:15:00-18:00(夏)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核查时间,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30元/本;签注(1次20元/件,多次100元/件);加注2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