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4、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非本地户口居民还需提供暂住证明;
3、一寸白色底板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4、原有效驾驶证;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校车驾驶人需提供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1、持上述资料到辖区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法规知识学习和教育。
2、辖区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审核手续,录入信息,出具审验证明。
信阳市车管所
地址:信阳市楚王城
电话:0376-6758810
信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信阳市茶叶城路口向罗山方向200米
电话:0376-7676060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信阳市二纺机对面
电话:0376-6521602
办理时限
申请人在申请成功后一个工作日内,自行查询办理情况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